“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在海口召开

2021/06/26

“打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25日在海口召开。会议邀请了15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南省政府部门代表、科研院所和企业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自由贸易交流》等议题展开讨论,探讨建立法律保护机制等议题。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设和制度集成创新的主要任务“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立法制度创新”。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法》),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为海南自贸港从国家层面推进体制集成创新和体制协调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治保障。立法层面。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胡光辉在讲话中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将在关关前尽快加强对海南自贸港立法的研究和规划。做好关关后配套法规和制度的安排。加快制定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如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公平竞争法规、破产法规、商事注销法规、征地征收法规等。此外,还将大力推进立法创新,完善立法要求集合,从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分析、评估等环节优化立法工作机制。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行政效率和政策执行力的明显提升,已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首要任务。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合法化。他建议出台海南自贸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形成“大部门”行政架构,加快海南自贸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贸易口岸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以开放灵活为导向,推动人事管理体制创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仓春指出,海南省要组织各有关部门清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涉及法人指令和内部文件的文件,必须依法治国、公开透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赵金平建议,建立高水平服务开放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提高积极开放海南自贸港重大举措的法律保障水平。 ;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合作体系合法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办公室主任石春峰认为,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对于差距的立法,要多做快捷方便的立法,并注意与各部委的联系和沟通。

专家指出,海南自贸港法制建设要充分吸收国际经验。香港德福律师事务所、亚洲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李义轩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度高,要借鉴国际经验,用好国际公约和国际示范条款在制定法律法规方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宇建议在海南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推动仲裁解决机制创新。

本次研讨会得到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支持,由中国改革研究院-国浩自由贸易港法研究所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所联合举办。

(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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