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滕州市举办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

2021/06/26
6月23日,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文化局举报由旅游局主办、滕州博物馆承办的“团结一城保护文明——滕州市打击文物犯罪成果”活动在滕州博物馆启动。
本次成果展示主要展示了近期滕州市公安局破获“2.10”大汉村盗墓案等团伙年。山东省公安部督办的此案共查获文物200余件。文物年代从春秋中后期至抗战初期,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57件,一般文物180件。其余的碎片具有重要的考古和历史研究价值。
在本次成果展中,“2.10”大汉村盗墓案是最重要的成果。此案是近年来滕州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影响较大的盗墓案。
该案发生在2016年,当时滕州市公安局该局据群众反映,他们在官桥镇大汉村古墓连续蹲守,抓获了抢劫盗墓的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过深入工作,他们掌握了另一个盗墓团伙的蛛丝马迹。警方通过认真调查处理了此案。 ,渐渐地,主要犯罪嫌疑人秦某,聚集了两个犯罪团伙,在枣庄市重点文物保护区官桥大汉村的古墓群中联手抢劫。
为了一次抓获所有嫌疑人,及时追回 盗窃文物,在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指挥下,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警方成功击溃了以秦某、高某华为首的两个盗墓团伙,并破获盗挖官桥案5起。镇大汉村古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收缴春秋文物229件,其中包括大量鼎、镜、钟、壶等珍贵青铜器、戈,其中国家一、二、三级文物共54件。
本案查获文物数量、水平高,全国少见。其中,春秋末期没收的倪公阁上刻有12个大字,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之父,择其吉祥金本”。其寓意是:上古时代的倪国公朱可夫,特选上等金属材料,造就此戈,从今以后,代代相传。此戈的成功夺取,填补了该省春秋晚期实物精美青铜器的空白。
2018年12月26日,案件公开安全 部、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团结保护文明——全国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并入选“全国抗击文物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滕州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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