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捍卫法治信仰 追记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
2021/04/08□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帅标
“她是一名办案有温度、调解有方法的好法官。”
“她不畏权贵、公平正义,让我不会对社会有黑暗感。”
“她的离世,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损失、是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损失。”
……
3月23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集中采访座谈会上,大家谈及与她相处的点滴,都不禁对她的逝世感到痛心和惋惜。
今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日前,人社部、最高法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她用法治信仰引领人生选择
“党以如此博大的胸怀关怀爱护每一个中华儿女,我们拿什么回报党?我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为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而牺牲也是值得的、应该的。”她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大学本科毕业后,已在湖南吉首大学执教的周春梅念念不忘自己的法官梦想,攻读民商法硕士后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到湖南高院。2005年,周春梅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此她将全部青春和生命奉献给了审判事业。
她曾在裁判文书制作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据同事回忆,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案件中,即使是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也在庭前认真做好审判预案,遇到疑难问题就和大家深入探讨,常常刨根问底,不把案件研究明白绝不罢休。她把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作为统领案件审理的方向指引与力量源泉。
她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
在周春梅的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在大家眼中,她是好同事、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但在办案当中、在法律面前,她却总是刚正不阿、一丝不苟。
湖南高院审监庭一庭庭长伍斐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面对打招呼、找关系的请托,周春梅从来都是严词拒绝,当事人想方设法拉拢她,对她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她始终不为所动。
周春梅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家里的门”。到法院工作以来,她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
向某与周春梅是高中及大学校友,其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进入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帮忙打招呼,而她以法院禁止过问他人所办案件为由,多次断然拒绝。因多次打招呼被拒,向某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将其残忍杀害。
湖南省高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周春梅以实际行动乃至生命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多年来,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周春梅同志的灵魂血脉,她不惜用鲜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
她用仁爱传递司法温情
“案子不分大小,决不能简单用几万块钱去衡量案情。”这是周春梅经常对同事说的一句话。
在同事们清理周春梅办公桌遗物时,一封3年前的手写书信被发现,信中写道:“尊敬的周法官,行政裁定书我们已经收到,你们用几个月时间把这些事情弄得如此清楚,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我们全组村民都敬佩你的办事效率及不畏权贵的作风。”两页发黄的红色单线信纸下方,落款人是宋义明——湖南省株洲县石板桥村梨水塘组组长。信中所涉“民告官”案件,源于一场持续50余年的土地权属纠纷。
在座谈会上,这位当事人告诉记者:“虽然我与周法官只见过一面,但是她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是她让我感觉到了公平正义,就算官司输了也不会对社会有怨恨。”
另一起案件当事人戴长根在回忆起周春梅时告诉记者,周法官不仅办案有温度更有方法,长达10多年的经济纠纷案她只用了一天时间调解,就让我们双方握手言和。
湖南高院领导在评价周春梅时表示,她始终注重用情、理、法融合的司法智慧定分止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她用责任扛起使命担当
据周春梅同事回忆,周春梅总是最晚一个去到食堂,她说那是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几本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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