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云:推动新的跨越发展 打造上海法治品牌

2020/10/12

刘晓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机遇期,法治在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上海法院要紧紧围绕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功能站位、工作站位,锐意创新、敢于对标,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法院工作,以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作风、一流的队伍推动上海打造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

聚焦国家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上海法院要找准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上海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准确性和精准度,形成并落实一批聚焦重点、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举措,努力使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是服务保障“四大战略支撑”。围绕自贸新片区构建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大司法制度供给,完善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机制,加快推动新片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建设,强化我国法院对离岸交易、跨境交易等国际商事交易的司法管辖权,积极回应全球投资者和贸易商的司法需求。健全涉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纠纷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大力开展证券纠纷审判机制创新,推广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为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全面深化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交流,在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法律适用统一、信息化应用成果共享、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进博会法庭建设,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纠纷化解方式,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优化与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相关的诉讼服务和程序保障,深入推进立案、分案、送达、开庭、执行等审判执行重点环节流程再造,进一步缩减案件审判执行的时间、成本,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确保“司法程序质量指数”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营商主体权益,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商事争端解决格局,努力形成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破产集中管辖机制,畅通执转破衔接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破除制约破产办理的制度障碍,促进形成衔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破产工作机制,推动上海破产审判整体质效显著提高。

三是助力上海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围绕全面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目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构建社会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等诉前解纷程序的衔接,构建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推动形成简单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法院集中精力审理复杂案件的工作格局。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健全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相适应的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全方位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新风尚。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上海法院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建立一套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系统集成的现代化工作体系,在大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的同时,着力深化司法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公正高效可预期回应新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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