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王朝法治与吏治的高峰——两宋''通判

2022/01/14

宋朝是我国封建时代除军事领域外经济文化的一座高峰。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说过:如果让我选择,我会生活在中国的宋朝。虽然钱穆先生曾经论宋''积贫积弱'',但是跟他所处的时代毕竟有关系,他对宋朝的吏治与法治还是高度认可的。

那么宋朝的吏治与法治到底体现在哪个方面,著名的宋史学家邓广铭先生曾经说过研究史学的四把钥匙:其中之一就是职官。

我们可以从两宋设立的''通判''与''孔目''一探宋代法治的面目。宋代以前,没有通判与孔目这一说。都是为了不像唐一样,中央没有地方强壮,才整的这个官职。

一、

通判是干嘛用的?

在宋朝,地方签署文件是要两个人签署才能生效的,一个是知府或者知州,另一个是皇帝直接任命的通判。

通判这一官职创立于北宋。鉴于唐朝藩镇割据,武将权力过大的教训,宋初设立通判一职。用通判来牵制知州,同时也用知州来牵制通判。在''杯酒释兵权''之后,武将被准以朝臣身份到地方州郡担任长官,称为''权知军、州事''。也就是临时的州郡长官,可以随时被换掉。

虽然武将成了地方一把手的临时工,但是宋朝帝王还是不放心,在州郡设立二把手,就叫通判(一般由皇帝直接委派),和知州共同处理政事。

一般的财政和案子通判都可以有一半的决定权。而且地方的制度有不足的地方或者需要完善的,通判都可以做。还可以对地方的大小官员进行考核和监督,故又称为''监州''。

我们熟知的通判有苏轼做过杭州通判,王安石做过扬州通判,陆游做过镇江通判。

南宋时期,通判可以给皇帝通报地方所有官员的所作所为。他既是州郡二把手,又很像以前的监郡。

虽然知州在官职上是高于通判的,但是却深受通判制约。如果知州和通判搞不好关系,处理起政务来也经常会被掣肘。

基本所有的州郡都会通判,不惟如此,还有孔目的存在,那么孔目又是什么呢?

权力制衡是法治开明的一种很高的标志,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人和执法人胡作非为。监察机制也是吏治严肃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宋代的通判集司法和监察于一身,可谓是在地方把吏治和法治贯彻的很好了。

二、

孔目是干嘛用的?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梁山上有一个好汉叫铁面孔目裴宣。那么孔目是什么?

唐朝的时候就有孔目了。唐朝时期在地方上设''孔目'',是为了帮助地方的一把手处理具体的狱讼、账目和人事等事物,很像现代意义上的首长秘书,帮助行政长官妥善处理各种政务。

''孔目最初并不由中央亲自任命,而是地方一把手自己挑的。有的州郡比较大,人口比较多,事务就很多,地方的行政长官就会招好几个孔目。每个孔目管理不同的事情,而这些孔目一般都会成为一把手的心腹。

到了北宋时期,''孔目''的权力进一步扩大,人选也开始由中央进行妥善安排,一般孔目都是三个。第一类孔目是断案的;第二类孔目是算账的;第三类孔目是管人事的。

''孔目''很像三省六部在州郡的版本,有的就是地方上的刑部长官,有的孔目如管理账目和管理人事的''孔目''就是中央的户部长官和吏部长官。

在当时,地方上一旦有诉讼案件发生,除了需要经过当地行政长官的批准安排之外,最终的判定结果必须要得到本州''六案孔目''的同意,才能实施或者结案,它是两宋法制中的官员要职之一。

三、孔目与通判的利与弊

每一个朝代的繁荣与否,不仅要有明君多于昏君暴君、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内忧外患不至于无法解决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朝的吏治和法治的完善。

完善的吏治和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核心所在,妥善的吏治安排是疏通天下脉络的奇经八脉,健全的法治和妥善的吏治结合在一起,国家机器的运转就能更加的协调和流畅,不冗官、不冗费,司法公平公正,没有那么多贪污腐败,国家财政就不会出现赤字,老百姓的担子也就更加轻松,国家也能长治久安,公平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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