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法治“套餐”送上门
2021/08/0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王怡然)7月30日上午,湖北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东宫法院民警冒着酷暑驾驶巡回审判车前往到达南漳县小岩镇王家井村,巡回审理一起抚养纠纷案。村民前来参与观察。
那天早上九点钟,太阳已经很热了,很热。考虑到天气炎热,法官组织村民坐在阴凉处。
原告称,现年70岁的周和尹(夫妻关系)共同育有3个孩子,女儿在外省打工,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外省工作。小燕镇住。因为二岁年纪大,病重,常年需要照顾,日常开销靠周老爸打工和女儿提供的生活费,但还不够。支持老人的日常生活。随后,两位长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他们的三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根据赡养费纠纷的特点,从法律、理性的角度对案件进行了解读。但由于双方矛盾激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并在选举日期宣布此案。
“赡养父母是孩子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被列为失信者,还可能影响孩子的学业和工作……”庭审中,东宫法院的助理法官还通过对典型赡养纠纷案件的分析,以通俗易懂的判罚,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村民王说,参加庭审和听另一堂课后,他明白,孩子不仅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有提供精神慰藉的义务,在生活中一定要善待老人。未来。
[更正] 编辑: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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