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术治、势治和法治有何区别?三位法

2021/07/14
导语:战国时期,术治、势治和法治有何区别?李悝、商鞅、申不害都是法家,为何只有商鞅成功?
在战国时代,十家九流的学说异常的丰富,每一个学派都有自己的主流主张,他们凭借着自己的学说在战国时代立足,也凭借着自己的学说铭传后世。为了能够使自己的学说流传下去,基本上每一个学派都有自己的特定传承人物,以及在特定时间段内的主体学说。比如说儒家在孔子和孟子,这两个时间段内基本上完成了儒家的奠基和发展。

再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法家,他们从战国初期开始被天下人所知晓,又在战国末期的时候被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叫做术治,第二部分叫做势治,第三部分被称为法治。
这三大部分都属于法家的绝学,也都是法家的主流学说之一,并且,在韩非的主持之下,这三部分学说都在后世传承了下去,但是大家都十分清楚,在战国时代法家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法家的变法就成了战国时代变法的主流,魏国的李悝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都属于法治变法,甚至于在后代人看来,韩国的申不害变法也属于法家变法的一部分。
可是,这些变法虽然种类非常的丰富多样,可是最终成功的只有商鞅的法治变法,那么为何势治,术治同样都属于法家的绝学,可为什么只有法治能创造出辉煌灿烂的结果呢?为什么只有法治最后是走上了成功的呢?我们今天就来主要分析一下法治术治势治这三个部分的主要特点,以此来了解法家的构成和三家三个绝学的内部纠葛。

先说第一部分术治。实际上在韩非确定法家集大成者的地位之前,术治派并不是法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申不害进行变法的那个时代,人们也只是将术治看作是类似于法家变法的一种形式而已,其并不在真正意义上属于法家,只是后来韩非在对法家进行规划和修正的时候,将术治归结为了法家的三大主流学说之一而已。
但是术治本身有着非常大的弊端,这种学术所推崇的是阴谋权术,也就是说,术治所推行的法是有条件的,它的法不像秦国的法那样至高无上,将所有人都规定在一个明确的框架之下,它的法建立自权谋之上又处在君主之下,所以实际上韩国的法治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之下;它不能够直接意义上去约束君主,或者说它不能够实际的约束君主。
法律条文在表面上具有它的实际作用,但是如果深入研究下去就会发现,韩国的法实际上就是一个空壳,其并不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也不能够给予人们一个明确的生活结构,它只是能将韩国的阴谋权术合法化,正规化,让人们都开始渐渐地通过权谋的方式登上历史的舞台,让人们在朝堂之上开始运用权谋去争夺一席之地,这就让整个国家笼罩在阴谋权术的阴影之中无法自拔,朝堂的局势也变得一片混乱,这实际上就是为什么术治变法会失败的原因,因为从君主到臣子所有人的精力都在躲避算计和算计别人身上了,而这其实也是术治变法最大的一个弊端。

而除去我们上述所说的那个最大的弊端之外,术治变法还有其他的很多漏洞。首先,因为术治变法的性质问题,它会导致整个国内的法律条文浮于表面,将会严重阻碍其他方面的制度革新。实际上申不害当初在韩国的变法并非仅仅是在法律上面的变法与商鞅变法一样,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变法,但是申不害变法的完整只是在涉及层面上比较完整,就是说这个变法波及到当时国家统治的许多方面,但是他却并没有将这些方面完全进行根治,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术治变法的内部特点。
术治变法之所以能够在战国时代立足,就是因为它本身的权谋之道在波诡云谲的政治朝堂上的应用,这让其他方面的变法革新深受其害,基本上每一个部分都是浅尝辄止。就好比在军事方面,虽然申不害也建立了一支新军,但是,军队内部的制度却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改良,所谓新军的名号也只是重新建立的部队而已。
再比如,在经济方面,申不害实际上也进行了向李悝变法那样的制度颁布,但是他却没能达到李悝的标准,最终也是过早的夭折了。又比如,行政方面虽然其所推崇的是在法治变法之下的统治,但是实际上君主是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因此整个国内就掀起了一场阿谀奉承之风,让本就脆弱的韩国朝堂变得更加的混乱。所以韩国的强势是表面上的,申不害去世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够掌控这种术治变法的局面,韩国也迅速地进行了衰弱,基本上成为了战国之时最为弱小的国家,这实际上体现的就是术治变法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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