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有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体系保障
2021/07/09张志伟
7月7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首次以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项文件,可见监管部门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视。
《意见》着眼于体制机制改革,明确2022年和2025年阶段性任务,目标明确、路径明确。这对于构建“愿意来就留”的市场生态,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至关重要。 《意见》明确将“九字方针”作为资本市场执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为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借鉴。
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执法司法效率,以更好地落实“零容忍”,向资本市场彰显“九字政策”的重要意义。如何解决实施“零容忍”中的“肠梗阻”和“绊脚石”,《意见》都有针对性的“方案”。笔者认为其中三个特别值得强调:
一是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新证券法创新民事诉讼制度,设立代表诉讼制度条款。从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民事诉讼是增加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的“重拳”,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麻烦。 2003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设立了前置程序,主要是由于当时法院专业权限有限。 《意见》明确拟“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无疑顺应了市场呼声,拉开了“绊脚石”的序幕。打破“肠梗阻”。此外,《意见》还要求修改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加快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证券业仲裁制度试点。
其次,从严、快速处理造假。在依法从严查处大案要案方面,《意见》明确将“严格依法、及时、重查弄虚作假”置于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信息案件的前面。交易违规。欺诈发行从源头上扭曲了市场体系,大大削弱了市场配置功能。由于欺诈发行涉及公开发行,它们往往对投资者造成更大的伤害。欺诈发行更主观、更直接,必须“零容忍”。对于欺诈发行,《意见》要求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从严、及时、重查。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形成威慑效果。
第三,有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 《意见》多次提及“效率”、“效率”等具有速度内涵的术语,可见效率对于打击证券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零容忍”的重要性。随着新技术的不断迭代,违法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相关执法司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意见》明确提出,要丰富证券执法手段,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和监管执法新模式,实现有效防范,及时发现,精准打击。拥抱新技术也是《意见》的一大特色。
《意见》出台,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体制、体制、机制将更加成熟,“零容忍”将有更强的法制保障,极大促进效率和顺畅、守法守信用、规范透明度,全面形成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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