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校园 |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聘请法治副

2021/06/23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6月21日,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正式聘请咸宁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艳律师,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执行校长陈大恒为夏艳颁发聘书。

陈大恒代表学校感谢咸宁市律师协会和夏艳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相信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必将步入一个新的台阶。聘请法制副校长也是学校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具体举措之一。

夏艳表示,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她将尽力履行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和健全法治机制等职责,做好师生法治教育、收集反馈师生法治问题,对面临困境的师生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帮助特殊师生进行积极心理矫治和法律帮扶等工作,健全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学校师生一起,为把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建设成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而努力。

“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咱们以后学法知法用法方便多了。”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师生对校园聘请法治副校长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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