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完善法制保障体系 助推“生态立市”
2021/04/28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沈阳4月27日电 (孝媛)27日,本网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溪市正研究制定《本溪市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条例》和《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生态山城建设再添法制保护屏障。
据本溪市委副秘书长、市生态立市领导小组办
公室副主任衣福健介绍,2019年8月,本溪市委审议通过《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为将“生态立市”战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本溪市提出建立完善《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目前已完成《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和《本溪市观音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等“1 6”体系建设。今年正研究制定《本溪市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条例》和《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将每年5月定为“生态文明活动月”。今年5月是本溪的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主题为“生态山城·文明卫生”,活动将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文明行为习惯,普及科学卫生常识,形成倡导绿色发展,追求文明卫生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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