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闹维权伤害的是法治和信任丨长江评论

2021/04/21

长江日报评论员周劼

今天,上海市公安部门发布警情通报,此前在上海车展站在特斯拉车顶维权的女子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警方同时提示,消费者应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闹维权,闹起来一时爽,终究还是要付出代价。我想,这是维权者本人也不愿看到的。

现实中,一些个体面对大公司、大机构时,采取极端、过激的手段来解决纠纷。很多人说,这折射了消费者维权的艰难,个体之小面对公司、机构之大,几乎是以“弱”搏“强”,自然希望借助舆论和公众的力量来打破维权困境,“闹”一个争取更多权益、甚至争取公平权利的机会。

但是,维权艰难是一回事,以闹维权是另一回事;有纠纷,争取自己的最大化权益是一回事,以过激的手段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混淆,前者不能成为后者的合法合理的理由。我们要知道,在公众场合,扰乱秩序和损害他人财物之“闹”是违法的。不严守博弈的界限,以违法的方式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伤害的终究是自己的权益本身。

从个体方面说,舍正常途径而取“闹”,将事件激化为公众舆论的焦点,有可能失去协商的空间,最后可能反而得不偿失。从公众方面说,借“闹”来引起舆论的关注,借公众的力量施压,如果成功,最后损害的其实是整个社会的法治、舆论环境。

2019年,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最后在有关部门的依法立案调查下获得较为圆满的解决,女车主也满足了权益诉求。但这件事情之后,先后又有兰州、长沙和顺德的几位女车主相继坐到了引擎盖和车顶维权,不过,这几起事件再也不复西安维权事件的全网轰动。原因在于,过度消费了舆论的关注和支持,引发了错误的暗示,最后仿效者没有获得期望的舆论轰动效应,可能还增加了事情顺利解决的难度。

以闹有理、以闹得利的事件,如果不断出现,最后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和法治环境。无论什么闹,只要是违法之“闹”,就要付出法律的代价,这样,我们才能保护真正理性、合法的维权者,才能不断去破解维权痛点难点,改进正常途径的维权机制,才能实现真正的维权。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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