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丨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扫除群众法

2021/03/29

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扫除群众法治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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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公开宣告现场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至12月10日期间,方某某为了防止自家承包经营鱼池里的鱼苗被野生鸟类捕食,擅自于禁猎期内,在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自家承包经营的鱼池内架设3张捕鸟网,造成4只野生鸟类死亡。经鉴定,4只死亡的鸟类分别是:2只扇尾沙锥、1只红嘴蓝鹊、1只夜鹭,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审查,方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 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且具有农村承包经营户 这一基层涉市场主体的特殊身份,本着“少捕慎诉慎押”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执法理念,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拟决定对方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为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检察官依程序紧锣密鼓地邀请听证员开展了公开听证。
“在农村,为保护鱼苗或者庄稼,架网捕鸟的情形很普遍,我也不知道这违法。 而且因为鸟吃鱼苗,给我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本来鱼塘可以出1000斤的鱼,结果今年只出了200斤。 去年夏天,我在承包的鱼塘放了1000元的鱼苗,经常有野生的鸟儿趁鱼吃饲料的时候吃鱼苗,大热天的我只能守在鱼塘边赶鸟,人累效果也不好,各种方法都试遍了,最后发现还是架捕鸟网最有效,鸟儿被网子缠住一直挂着,别的鸟儿看到也就不敢飞过来吃鱼了,我们村很多人都这样”。 方某某无奈地说道,“经过检察官的讲解,我已经明白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会找其他办法解决问题,也会告诫我们村的村民不能这样做。
听完方某某的陈述,听证员均表示“方某某架网捕鸟事出有因,但做任何事都不能超出法律范围。 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综合考虑国法和人情,我们都同意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村民明白架设捕鸟网会违法。
检委会上,委员们一致同意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并均表达了在农村地区普法的重要性。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总结道“我院之前受理的同类型案件均作了不起诉处理,这 类案件在农村地区频发,反映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治宣传已迫在眉睫,现在正值教育整顿的学习教育阶 段,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以此为契机迅速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检委会确定的意见,承办检察官立即制定此次普法活动的方案,加班印制涵盖相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等内容的宣传册,考虑到宣传的受众为农村基层群众,宣传册的内容要图文并茂,为此我们还制作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标语横幅和展板,同时邀请办案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为此次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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