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儒学发达,重视伦理道德,是否与法制发展
2021/03/19众所周知,儒家的核心观点之一是“仁政”,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儒家作为统治思想,在宋代达到一个顶峰。儒家提倡“以德治国”,可为什么宋代的法制却也这么完备呢?
由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脱胎自周朝礼乐传统,以仁、恕、诚、孝为核心价值,着重君子的品德修养,强调仁与礼相辅相成,重视五伦与家族伦理,提倡教化和仁政,抨击暴政,力图重建礼乐秩序,移风易俗,保国安民,富于入世理想与人文主义精神。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甚至一度法家曾为秦帝国的统治思想;直至汉朝大一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此奠定了儒学的统治地位。
但与此同时却也有“外儒内法”的治国理念方针的提出,意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既强调伦理劝导,又重视政治事功,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这一指导思想从汉代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成为长时间内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内在指导思想。这就可以初步解释,为何在宋代推崇儒学却也发展法制,两种思想的运用不过都是统治者维持统治的手段罢了。
回到宋代的历史背景下,儒学在此时期也有了新的变化。从内部看,经学的发展瓶颈促使了儒学内部的改革;从外部看,佛教、道教的冲击以及三教合一的思潮,儒家的正统地位受到打击,客观上逼迫儒学革新。与汉代董氏儒学相比,宋明理学所强调的义理重于伦理道德,而非政治哲学。宋明理学家在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
宋代儒学发展至此,如此重视伦理道德,是否与法制发展完备矛盾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宋代儒学发展至此,如此重视伦理道德,是否与法制发展完备矛盾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细想一下,从汉代开始,表面上儒家取得了正统地位,地位独尊,但这更是法家的胜利,因为法家的思想已然与儒家思想融合渗透。
换个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在宋代法制建设到底有多必要?专制皇权进一步加强,商品经济水平显著提高,租佃关系的飞速发展……政治经济乃一国之根本,不难理解,这些新情况的出现所带来的挑战仅仅依靠于“德”是远不够完成的。一定要有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干预——法制干预,政治经济才能稳定发展,社会因此才能维持稳定。如果我们去细致研究,便会发现,宋代法规极度重视经济立法,亦重视儒家伦理,足以说明宋代既尊崇儒学,又重视法制建设,两者绝不矛盾。
宋代是一个值得被铭记的时代,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取得巨大发展,法制建设也表现出与其政治经济文化相适应的时代特色。尽管因袭唐朝五代旧制,但也具有无与伦比的时代特征,在中国封建法制史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影响,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仍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上一篇:为国有资产管理夯实法治之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