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让网络消费贷款远离大学生
2021/03/19□ 法治时评
□ 凌锋
近日,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
尽管大学生还在象牙塔内,并不代表其没有信贷需求,但校园贷款应以求学、培训、创业为指向,适当满足必要的学习生活消费需求。然而,近些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
从新闻报道来看,一些学生贷款花费在了美容、追星及超高消费上,这不仅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而且极大影响了学生的消费观,助长了校园内爱慕虚荣、过度消费的不良风气,还引发了一些极端事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知》强调,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难看出,《通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发展阶段提倡全面促进消费,并不是鼓励人们超出承受能力进行消费。金融机构在创新业务时,要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能力上多做文章,不能只是盯着大学生,更不能眼里只有经济效益、没有社会效益。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违规业务排查整改,加强日常监管。高校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依法打击不良校园网络贷款,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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