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一中分校举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2021/03/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深化“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3月8日,西安高新区第三初级中学(西安高新一中分校)于学校会议室举行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会。
西安高新一中分校特聘请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张成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西安高新区高新路派出所李宇警官、杨博警官为法治辅导员。西安高新一中分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李俊英等全体教职工参加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法治副校长张成武和法治辅导员李宇警官表示,今后将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等工作中与西安高新一中分校开展深度合作,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
聘任仪式结束后,法治副校长张成武教授为全体教职工解读3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引导全体老师重点学习了惩戒规则的属性和主要原则。
西安高新一中分校李俊英副校长表示,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警校联系,同心协力,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让法律意识永驻每一名师生的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每一名师生的言行,营造“和谐、平安”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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