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未婚妈妈可以向孩子的
2020/11/03李女士说自己和男朋友同居之间生下了一名女孩,但是男友的家人反对两个人在一起,最后两个人分手了。分手之后女儿由李女士抚养,作为一名未婚妈妈,李女士不得不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同时还要面对没有经济收入的窘境。李女士联系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她能不能向男朋友索要抚养费呢?
栏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无论李女士和男朋友的关系如何,是否结婚或是否分手,均不影响李女士的男朋友应当承担其应当承当的抚养义务。李女士的男朋友应当负担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其他必要花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朋友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所以,李女士向男朋友索要抚养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非婚生子女是其生父与生母共同的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应由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共同承担,而不是仅由生父或生母一方承担。
在理解和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关系是一种基于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是始终存在的,它不能依法律程序解除。因此,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所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不因是否与其共同生活而免除,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
生父生母应当承担其非婚生子女的全部生活费和教育费,而不是一部分,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接受同样的教育。生父生母各自承担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从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依法作出判决。而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有权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给付生活费和教育费,法院可以判决强制生父或生母给付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承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期间,从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开始,至非婚生子女成年(年满18周岁)为止。对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生父母应无条件的承担全部抚养费和教育费;对于已经成年的非婚生子女,则承担的是有条件的抚养教育义务。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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