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平等有序

2020/10/02

9月29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介绍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工作。

李文铎表示,德州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主要改革措施

中院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和测评指标的参评工作。

出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先后制定出台了27制度措施。

7月7日,召开中院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细化措施,分项明确责任。

7月22日,中院以视频会议形式调度各基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逐项调度、查找不足、限期整改。

8月3日,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视频会议,对\"僵尸企业\"处置、破产积案清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再落实。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和2年以上涉企积案清理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加强对涉及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纠纷案件、2年以上涉企积案、涉\"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案件和涉\"僵尸企业\"案件的督导,对重点案件,力争年底办结。中院正联合政府多部门制定《德州市人民政府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8月6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带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业务骨干到东营中院现场考察学习。

今年9月份,中院发布《关于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求凡在德州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限于2020年10月31日前,自觉主动到执行法院报告财产并积极履行义务。无正当事由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自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2月上旬,德州两级法院将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职务犯罪财产刑、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突出抓好法院查封土地使用权专项清理活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为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破产积案清理成效

今年1-8月,长期未结破产积案25件中,已结7件,其中破产重整结案2件,破产清算结案5件,力争年底全部办结;全市93件未结破产案件,8月已结9件,其中重整3件,清算6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8月,通过破产积案清理工作释放闲置土地面积.52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7.36亿元,安置职工942人。

(二)\"僵尸企业\"处置成效

对全市涉僵尸企业12件破产案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截至今年8月底,12家僵尸企业破产案件,2家已终结破产程序,1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另有4家已完成资产处置,现处于财产分配阶段;其余5家正在有序推进,力争如期完成僵尸企业出清任务。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成效

德州监狱旧址及袁桥农场土地租赁合同的两起案件,法院依法及时开庭、及时研究、及时宣判,此两件历史问题已经办结。涉及鲁王化工、宏力集团、大坝建材破产积案计划十月份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尽快办结。德州恒丰棉纺织厂破产清算案已立案受理,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力争年底办结。其他涉法院历史遗留重点任务正在依法积极稳妥推进之中。

(四)审判质效提升成效

中院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执法办案融合推进,进一步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为涉企案件依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今年1-8月,德州中院结案率87.65%,全省中院第1名;结收比93.87%,全省中院第4名;结案均衡度0.74,全省中院第2名;平均办案天数46.58天,全省中院第5名;二审发改率8.4%,全省中院第3名,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排名持续走在全省中院前列,德州法院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成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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