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新招

2020/09/29

今年7月,枣庄市整合法律资源,指导各区(市)在工业园区成立联合调解室,推广“N+3”调解模式(依托工业园区调解室或者企业司法办这个载体(设为N),明确1名调解员、1名公安干警、1名律师为园区企业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经济组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明确调解室职责

调解室主要调解企业涉及的民间借贷、担保、企业产权、合同、行政诉讼、劳动争议等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企业周边相邻的矛盾,理顺企业和地方的关系,对干扰企业发展或者可能阻碍企业发展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同时积极当好各类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为企业产、供、销搞好法律建议,依法协助企业搞好改革,运用代理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依法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健全工作机制

调解员按照县级司法局的统一安排,认真上岗值班,作为接待矛盾纠纷第一责任人。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调解室要求调解员周一至周五值班5天,依托企业内部司法办要求调解员每周一、三、五值班3天,民警周二和周五值班2次(不限时长),律师每周四值班1天;调解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所调解的矛盾纠纷一案到底;对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员调解确有困难的,转交县级矛盾调解中心进行集中析案专项调解。保障机制:专职调解员依照该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领取工作报酬,同时享受案件奖补政策,公安干警的工作表现纳入其工作单位年底考核内容作为奖惩依据,律师按照当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规定领取值班补助。

积极开展服务

滕州市木石化工园区调解室坚持多种方式调解涉企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因企业项目建设中征地、搬迁造成的信访矛盾,开展企业周边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主动理顺企业周边关系,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防碍企业发展的治安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先后调解涉企纠纷3件、化解涉企信访4件。市中区盛北商贸城“N+3”调解室,积极与法院、区工商联、商会建立衔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优势,通过走访、联系会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共同就涉企重大法律风险评估、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开展沟通与交流。山亭区高新技术园区调解室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法》《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介绍有关企业发展的知识和政策法规。薛城区邹坞园区调解室协调派出所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深入潍焦集团、嘉驰化工等企业深入调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打击扰乱社会治安行为2起4人。峄城区中小企业调解室发挥律师作用,深入开展“依法维权”活动,运用代理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依法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台儿庄古城调解室积极开展涉及旅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物业租赁、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28次。

截至目前,“N+3”调解室工作人员共走访企业123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次,查找法律风险12处,提出法律建议16条,依法联合处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纠纷50余起,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山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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