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五项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08/25我区坚持制度保障先行,不断提升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能力,通过五项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我区持续开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等内容,区司法局还向区四套班子领导赠送了民法典书籍,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
我区推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机制,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做好参谋助手、把好法治关口。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完善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订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等八项配套文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
合法性审查机制
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性文件常务会议题由科室工作人员初审,主管领导审查,局长审核,协议合同严格按照“窗口接收、律师初审、科室审查、局党组终审”的流程,对重大复杂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最终审核意见,大大提高了合法性审查的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该局共审查涉及征地拆迁、配套幼儿园建设等方案类规范性文件19件。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区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全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对全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意见,做到了重大决策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清理长效机制
我区及时对相关法规制度作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把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纳入法治轨道,为依法治区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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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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