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带你读懂全面小康,今天关注民主法治

2020/08/18

今日“读懂我们的全面小康”系列专家访谈特别报道的主题是“公平正义,全面小康的压舱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内在价值理念的一致性,二者相互促进。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法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公平正义得以彰显和保障,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公平正义意味着人民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依法保障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凝聚全体人民共同推进社会进步的价值共识和行动自觉。

访谈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 王敬波

采访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历史走过的每一步,都留下法治的足迹。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法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公平正义得以彰显和保障,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公平正义等有关话题,经济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敬波。

提高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记者:从“舌尖的安全”到“头顶的安全”“脚下的安全”等,“安全”是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主要内容之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能够让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请您谈谈社会公平正义与全面小康之间是何种关系?

王敬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内在价值理念的一致性,二者相互促进。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在经济生活中的表现是共同富裕。全面小康是将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公平正义意味着人民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只有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社会主义文明成果,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保障,才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无尽的创造力。依法保障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凝聚全体人民共同推进社会进步的价值共识和行动自觉。

记者:今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意味着什么?

王敬波: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标志。民法典构建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秩序,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可以说,民法典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既是小康社会中公众享有的广泛的民事权利保障书,也是各类民事活动的路线图和基本遵循。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生产生活等都能从里面找到答案。公众要认真对待民法典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将遵循民法典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

此外,民法典为公权力的运行框定边界。实施民法典,要求公权力机关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尊重并保护民事权利,树立诚信政府理念,避免政策朝令夕改,深化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记者: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健全完善的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您觉得近些年来我国立法呈现哪些特点和变化?

王敬波:一是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我国用2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随着法律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善,立法更加强调科学化,对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从闭门造法到民主立法。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均得到大幅提高,建立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程序和方法。三是从法律冲突到依法立法。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备案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清理等解决法律冲突的制度,更加重视依法立法。

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小康

记者:保障群众安全感,既要织密法网,也离不开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前进,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对全面小康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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