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2020/08/11

本报记者 刘茜 通讯员 韩璐

近年来,海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省、海东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稳步推进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海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海东市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把手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去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成立了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由海东市委书记担任主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制定相应工作规则并积极开展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东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上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上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作为农业大市和劳务输出大市,海东市取得了零输入、零感染、零报告的优异成绩。

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突破

海东市把督察考核和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两个关键,抓重点带一般,抓要害求突破,努力推动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每年制定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台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重点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各县区政府及海东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海东市政府各部门也按时上报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海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按照今年年初的工作安排,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察,总结典型做法,梳理问题不足,注重整改落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从201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各县区政府及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市直单位已完成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推出了一批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引领性的示范创建项目,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了创先争优、协同推进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立足海东市情,认真研究筛选立法项目,将群众关切、现实急需、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纳入海东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认真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规定要求,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立法专家审核、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确保草案符合立法法及上位法规定,符合海东市实际,立法质量明显提高。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海东市已颁布施行《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海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两部立法程序性地方法规和《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海东市义务植树条例》《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海东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海东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海东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海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海东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8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报备审查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三年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8件。结合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实际,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机制,确保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相一致。

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推进机构改革、统筹人员编制,构建规范高效的职能体系。按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重新核定政府部门33个,调整优化部门职责78项,形成权责法定、分工合理、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执法机构,加强城市管理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层级关系和事权边界,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优质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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