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晋宁」91人获刑!晋宁法院提前完成扫黑

2020/08/09



近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案件、三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随着该四案的宣判,晋宁法院所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涉“保护伞”案件全部审结,提前圆满完成了涉黑恶案件“清零”的目标。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晋宁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5件52人,涉恶案件4件39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1人。上述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多个罪名,45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中,朱某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共涉及罪名11个,共有1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25年。晋宁法院坚持“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判处罚金697.5万元及没收财产,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移送执行3件,执行标的为758.6万元。




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开展以来,晋宁法院始终坚持高政治站位,层层抓责任落实,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惩治方针贯穿在案件审理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审结了朱某某、桂某某、姚某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黑恶犯罪,严厉惩处了一批作恶多端的“市霸”“行霸”,净化了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疫情期间开庭不便,院党组、扫黑办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积极同看守所、检察院等部门协调开庭事宜,加强庭审保障,借助信息化建设成果,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保障了涉黑恶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针对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晋宁区司法局、晋城镇人民政府等发出司法建议4条。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再接再厉,及时总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经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审判质效,继续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选取典型案例开展送法下乡、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宣传教育成效。

在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中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出一片清朗乾坤。

(晋宁法院 赵梦婕)

审核:段正祥 方维林 排版:李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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