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20/08/0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文王富晓/图)7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杰介绍,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河南决定从7月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该项工作将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案件,建立台账,逐项进行纠正整改。同时,着眼长效常治,找准发生问题症结和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机制。对集中专项整治情况,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单位将组织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情况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评。
目前,省委政法委已成立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办公室,加强组织实施和督导推动。各省辖市党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案件台账、问题台账,逐级逐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此外,省委政法委、省高级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整治重点和措施,公布了举报投诉方式,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
民商事案件被称为市场的“晴雨表”,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和预期,该项指标主要考察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即商事纠纷从法院立案到执行终结的平均用时及成本。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介绍,下一步省高级法院将通过进一步简化商事案件办理程序,加强诉讼案件全流程管理,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等举措,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河南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省人民检察院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
插手经济纠纷
通过司法办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介绍,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中,将加强诉讼监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侦查监督,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加大对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长期“挂案”不结、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严不公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涉企业家的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案件。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对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企业家财产权受到不当侵害的,依法监督纠正,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同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和自身监督工作。
省公安厅
“打击”“保护”两手抓实现营商环境最优化
后疫情时代,如何既加大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又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人身权益?对此,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郭渊在答记者问中指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许多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公安机关既要坚持严格、规范、依法办案,又要用足、用活、用好相关保护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此外,省公安厅还将开展“六类专项整治”,即涉企窗口服务不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不规范质效不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省司法厅
让监督长出“牙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当前存在的因行政执法监督不规范、不到位导致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海云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每一个环节,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最直接的执法领域,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加强执法权力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努力让监督长出“牙齿”,真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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