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福建建设纲要》出台
2020/08/01《法治福建建设纲要(2014-2020年)》近日出台。《纲要》指出,到2020年,把我省建成立法更加科学、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全民守法意识有效提升的法治省份。
《纲要》要求,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备。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使地方法规准确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形成与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
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批权检察权,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司法权威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得到切实维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纲要》还在诚信规范的经济社会秩序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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