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
2020/07/08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必须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这项事业推进好,需要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
用法治思维促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制度、法治的关系,强调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实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其中,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这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严密法治观。
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维。法治思维包括:规则思维,强调宪法至上和法律权威,依法守法;权利义务思维,强调权利保障和公权力制约,权利和义务统一;程序思维,强调形式合理、理性和可实践。
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来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各种规则,包括优先适用规则、协调适用规则、比例原则和程序制约的规则等,要求根据法律处理具体问题,一般不受道德、宗教、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强调法律方法的运用。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法律武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是依良法而治,在制度实践中,表现为法治观念、法治载体、法治运作三方面的良性互动。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从"事理"走向"法理"。运用法律的价值取向、研究方法、概念体系和法律规范,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法律逻辑、法律语言、法律思维、法律制度,为改革提供"良法善治"的基础。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不仅是生态文明的标志,而且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屏障。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构建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需要推进一些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社会体制的变革,改革和完善社会制度和规范,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的主要依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限制个人利益",确保人类文明的发展。部分国家的一些部门法为适应生态法治建设所做出的改进与发展也值得我们借鉴或利用。应及时修正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基本原则,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使生态环境立法紧跟人类社会进步的步伐。条件成熟时,建议将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提上立法议程,使之作为专门法或上位法,对环境法和与环境法相关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传统部门法进行生态化引领、改造和完善。
用系统思维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
应确立生态整体系统观。生态是一个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要从系统工程角度寻求治理修复之道。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等,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
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生态文明体系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要把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每个人心中。生态文化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价值取向。
二是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经济,就是遵循生态学原理和规律的经济,是生态和经济的复合系统。其本质是把经济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生态经济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物质基础。